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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具有实力的叔叔阿姨们帮看看

广西-柳州 06-28 23:09  悬赏 0  发布者:观文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们好,我想咨询一下:
在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公证书上面签有3个人的名字,
但是只有1个人出了全款,那另外两个人还具有房产享有权吗?
如果房子卖掉,还要分3份吗?
家里碰到这样的事,很冤,打官司这条路很难走,但是我不想放弃,求叔叔阿姨们帮帮忙,谢谢你们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8 23:27
能不能分3份,看房子有几个共有权人。
回复时间: 2012-06-29 12:27
是否有权分房款,要看是不是房屋共有人,不是看签名。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128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6-29 22:33
你好,产权证确认的是所有权,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才能给与更多针对性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6-30 00:35
是否有权分房款,要看是不是房屋共有人,不是看签名
回复时间: 2012-06-30 21:12
有名字,就有产权。
回复时间: 2012-06-28 23:44
付全款人是代出钱的,另外两个人具有房产产权,但欠出全款的人的钱。
回复时间: 2012-06-29 11:23
三方的真实意思是共同享有产权的话,其他两人有权分卖房的钱。至于买房时未出钱是另外的关系,可以主张要求未出钱的另二人支付相应的买房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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