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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罚办法使员工自尊受创,是否违法?

安徽-合肥 06-29 08:23  悬赏 20  发布者:chenni…… 给我留言  回答:(7)
被投诉直接责任人在首次受到并确认此类原因导致的外部投诉时,即给予贴条;并按月度统计,根据连续发生月数次数给予不同颜色的贴条,即:首月首次发生时给予一张蓝色贴条,次月首次发生时给予一张黄色贴条,第三个月首次发生时给予一张红色贴条,直至自最后一次错误发生后的次月起,连续三个月内当事人未再受到并确认此类原因导致的外部投诉时,质检部即将贴条除去。贴条后,当事人应尽量保持纸条的整洁和完整,以使贴条起到应有的作用。
问题补充:
有什么劳动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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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9 08:46
可以到劳动局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2-06-29 11:23
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2-06-29 12:06
可以到劳动局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2-06-29 13:29
可以到劳动局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6-29 13:53
可以到劳动局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2-06-29 14:48
建议到劳动局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12-07-01 17:31
违法      ,可以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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