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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会计人员,增值税进项税额认证了但是没有在认证当期进行抵扣,造成经济损失31万。公司要求赔偿的话,

四川-成都 03-30 16:39  悬赏 5  发布者:371673……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公司是从事建筑施工行业的,去年营改增,有些进项抵扣的问题不明白,就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是在税务局大厅里面咨询的申报纳税窗口工作人员(现在那名工作人员不知在哪里),得到的回答是只要认证了随时都可以抵扣,所以公司2016年11月和12月有进项专票认证了未抵扣,在2017年的时候发现专票是在认证当月抵扣,过期就不能抵扣。就造成2016年11.12两个月认证的票不能抵扣,还要补税31万左右。请问公司要求会计人员赔偿的话,最多能要求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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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30 17:41
公司自行承担,会计不应当赔偿。但是,该会计人员确实要提高职业能力了。
回复时间: 2017-04-03 12:40
单位承担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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