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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粮地补偿款

山东-济南 06-29 10:10  悬赏 0  发布者:798920……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村的土地被国家占用,补偿给我们几万块钱的补偿款,前提是此笔补偿款是必须交够15年的养老保险后才能够支付给我们,但是我的保险是在我所在的单位一直缴纳,就没在当地的社保交纳,政府给出的理由就是等养老保险交够15年后,拿着交保险的证明去政府领取我的补偿款,如果等到我的保险交够15年的话,那就是10年后的事情了,问题是此笔补偿款我的手里是没有任何证据的。谁能知道10年后会是个什么情况。我就想问政府这样做是合理的吗?有权利扣押我的口粮地的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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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6-29 15:12
你好,政府的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们可以申请行政仲裁或者诉讼解决。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6-29 10:16
不合理,可以起诉政府要求立即支付
回复时间: 2012-06-29 10:40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6-29 11:23
该政府部门的不合法,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申请诉讼,建议注意收集相关的信息,大家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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