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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女儿已经结婚近三年,近期因买房一事伤了夫妻感情,女儿决定离婚

陕西-西安 03-31 14:3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律师您好,我女儿已经结婚近三年,近期因买房一事伤了夫妻感情,女儿决定离婚,但男方目前还没有同意,我们女方父母现在准备在某楼盘自己出钱给女儿交首付,房屋用女儿的名字并用女儿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按揭购买,以后由女儿自己和我们父母共同来还贷款,请问如果我们购此房后,他们一旦离婚,这套房子与男方还有关係没有?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们买这套房子还应留证据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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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3-31 15:50
如果都是父母出资就是女儿的 如果共同还贷  还贷部分一人一半
回复时间: 2017-03-31 14:38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可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具体事宜可来电详询,谢谢
回复时间: 2017-03-31 15:15
建议先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后买房。
回复时间: 2017-03-31 15:59
算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直接你们全款支付,登记在你孩子名下,就属于你孩子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7-03-31 16:28
建议先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后买房。
回复时间: 2017-03-31 16:31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2.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3-31 20:10
如果以你们名义卖给女方个人一方的,原则上属于赠与一个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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