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自诉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景林  惠友波  吴健弘  齐志龙  
该问题已关闭

中学生打架纠纷

辽宁-大连 04-05 09:33  悬赏 0  发布者:HH012 给我留言  回答:(4)
几个中学生打架16周岁  然后 把其中一个孩子说是打伤了 然后去了医院 但医院也没开证明  当地派出所出面说是调解  然后这几个孩子家长给了住院那孩子家长钱 这事就解决了 可是没想到当地派出所把其中两个孩子给上网了 这合理吗  这会不会影响孩子的以后参加工作什么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06 22:2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回复时间: 2017-04-05 09:48
什么上网了? 治安管理处罚 原则上没有影响
追问:

你好 说是公安局内网

回答:

工作需要

回复时间: 2017-04-05 10:24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回复时间: 2017-04-05 11:05
你好,会有影响
追问:

你好 那请问 如果这种做法不合理 可以经过起诉的途径要求派出所把这个记录给删掉吗 因为很多事情没有搞清楚 派出所就这样做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安徽合肥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山东青岛
浙江金华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江西南昌市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23
福建 厦门
人气:12287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223
安徽 合肥
人气:85457
湖北 潜江
人气:20058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