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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纠纷

 04-08 10:07  悬赏 0  发布者:SJ2010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1)
2006年7月份因老人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和两本存折(具体金额不详)。老人没有留下遗嘱,老人共有有子女4人,在2006年7月份大女儿就拿着老人的两本存折回到江西家里。
    因老人另外三位子女现都已经过世,现在老人三位子女的儿女已经无法联系上老人的大女儿,所以请问律师,像现在这种情况老人三位子女的儿女应该来解决和继承这些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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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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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4月08日 11时04分
三位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父母本可以继承的份额,可以提取诉讼,以大女儿为被告,要求分割遗产。

虽然可以在房产所在地起诉,但恐怕需要找到大女儿的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否则送达会成问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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