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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退还押金,诉讼流程拖延,有其他方式或者手段吗?

福建-福州 04-10 13:27  悬赏 0  发布者:qq4174…… 给我留言  回答:(2)
简单描述一下情况
我和房东签订的房屋合同自然到期后,我向房东申请退回押金,房东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认为我通知他的时间超过了合同期,要按超过的时间按日扣除押金,我向法院主张申请,我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我已经提前一个月告知不再续签合同,我视为合同到期自然结束,另房东单方面意愿强加在我身上,他认为我还需要在合同期外继续居住,没有和我有过任何商量,所以我不认可这部分费用该由我承担,然后房东采取不理理睬不退还押金,法院根据租赁合同的信息给房东打电话,房东找他人接电话并且直接否认就是本人,法院直接回复我提供的信息有误,无法找到被告人。

我有几个疑问点
第一,房东没出示任何与房屋有关联的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等,无法证明他就是房东本人,我是否可以以此向公安机关控告对方经济诈骗,要求退还承租的所有租金,因为他自己也否认合同上的信息是他自己的信息。
第二,对方不承认自己的信息,法院就拿他没办法了?我不太清楚司法流程,我仅以我个人认为,法院是有权查看公民的个人信息,所以我认为法院是可以查实对方信息是否属于,如果对方不承认,为什么必须要由我来发起对方缺席审判的流程,法院在此是否有不作为或失职。
第三,就算最终判决生效,我也拿不到押金,我还要寻找对方的经济来源,我是否可以主张以被告涉及的房屋作为经济来源,要求该房屋产生的一切经济收入进行债务偿还?

感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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