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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被征用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原有人均耕地(一类水田)不足0

云南-楚雄 04-11 07:34  悬赏 0  发布者:老继 回答:(0)
问 题: 被征用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原有人均耕地(一类水田)不足0.2亩,现征用后大部分人已无田可耕,被征用农田大部分已种植枣树,每亩年产值不低于7000元(其中还不包含套种的玉米和大豆各一季,两季套种农作物年产值平均每亩不低于5000元)当地政府仅以56800元一亩的价格就实施征用,其它还有枣树补偿费用20—200元每颗不等,青苗补偿费每亩1000—3000元不等。过后在无任何补偿安置方案,失地农民原有生活得不到保障。其中包含的安置补助费当地政府只字未提,有经济价值移栽的枣树未得到移栽费用补偿。当地政府已经下发过两次限期征地通知都没能和村民达成共识.这种情况政府在村民未签字前可以强行征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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