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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离婚。4岁的女儿判给谁

广东-深圳 04-11 12: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感情不和离婚。4岁的女儿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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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11 13:08
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一方
回复时间: 2017-04-11 17:26
判给抚养条件好的一方
回复时间: 2017-04-11 13:06
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五,也可提出反证,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小孩。
回复时间: 2017-04-11 13:51
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的
回复时间: 2017-04-11 13:53
你好!可以协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7-04-11 16:33
1、孩子抚养权,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定归属。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决随母亲生活;
3、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听取子女意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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