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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问题

上海-奉贤区 04-08 18:45  悬赏 0  发布者:平莺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公公婆婆生有三个儿子,其中第二个儿子和小儿子入赘女方,家中留有大儿子。婆婆已于六年前去死,公公和婆婆造有三间三层楼房和四间平房,这次全部动迁,请问我婆婆的那份遗产在动迁中会得到补偿吗?如有是不是公公和三个儿子平分?她虽然去死了但听镇动迁办的说宅基地使用证上只要有名字不管去死多久就能分得45平米的安置房,那这45平米的安置房该怎么分?(宅基地使用证上有10人,故分得安置房450平米,现在已分在大儿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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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08 18:49
1 会得到补偿 2 ,4 人平分3, 45平米安置房也是4 人平分
回复时间: 2010-04-08 20:36
婆婆那份是遗产,子女和配偶均分!
回复时间: 2010-04-08 20:52
1、如果那是你公公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先分出一半是你公公的,另一半按你婆婆的遗产继承;
2、你婆婆的遗产继承是法定继承人等额继承;
3、你叙述太过简单,我们只能做些简单回答,建议预约律师面询。
回复时间: 2010-04-09 10:17
你说的不是很具体,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建议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4-09 15:11
不一定平分,但应该说3个儿子均有份。
回复时间: 2010-04-09 16:13
有的话,属于你婆婆遗产部分,应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届时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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