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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

 07-04 16:34  悬赏 0  发布者:xyt798 给我留言 地区:海南-海口 回答:(4)
我想问下,我在一家公司任职,现在还是试用期,我想解除劳动合同,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了,但是用人单位说公司有规定,说本科生,属于特殊人才,不给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我等一个月才可以解除,我想知道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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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4日 16时40分
您好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   您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4 16:47
这种做法与法律规定不符。公司规定作为公司规章制度,需要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如果该规定未对全体员工公示,不生效。同时,该规定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相冲突的,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你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劳动关系。
回复时间: 2012-07-04 18:35
不符合。
回复时间: 2012-07-05 06:3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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