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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问题

广西-桂林 07-04 16:45  悬赏 0  发布者:xindoo…… 给我留言  回答:(3)
1,爷爷遗嘱给孙子的房产,是继承还是馈赠?需不需要在二个月个内声明接受?
2,父亲已经先于爷爷去世,但此事一直瞒着老人,遗嘱中提及父亲部分可以代位继承吗?
3,父亲的姐姐,也是遗嘱上的继承人不愿意去办公证,除了诉讼,还有什么解决办法?
另,物权法中关于馈赠即时生效的条款与继承法要二个月内声明接受,是不是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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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4 16:52
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与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7-04 16:54
答:1、受遗赠;是的;2、可以;3、仲裁;4、不冲突。
追问:

仲裁也需要在二个月个办理吗?
孙子还有什么可选择的声明接受的方式?
如果物权法是即时接受,那就是不需要声明接受,对吗?

回答:

答:没有。仲裁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仲裁机构,一方不同意不能够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7-06 23:15
1、是遗赠,应在二个月内声明接受遗赠。2、属于父亲的遗产由孙子代位继承。3、是否要进行诉讼,要看了材料才能判断。4、赠予与遗赠是完全不同的,房产的赠予必须在死者生前办理过户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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