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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被判有期1年,缓刑1年,如果再犯属于累犯吗

江苏-苏州 07-05 19:28  悬赏 0  发布者:WS3757……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2010年1月因挪用保费被判有期1年,缓刑1年,在2011年1月刑期结束,如果再犯错属于累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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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5 20:10
属于累犯。
回复时间: 2012-07-05 21:13
属于累犯的。
回复时间: 2012-07-05 23:30
不属于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可见,累犯的构成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之罪;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内。缓刑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间,只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未犯新罪或被发现有漏罪未判,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行为,缓刑考验满后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回复时间: 2012-07-06 12:50
至少是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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