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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安徽-合肥 07-05 20:56  悬赏 0  发布者:戀上妳滴蒓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父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一个我家拆迁安置的一个地皮给当事人,当时签了个转让协议,9W成交的,后当事人在那地皮上做了房子,现在我知道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当事人返还地皮,我退还他9W元钱。法院判决后认定协议无效,我退还当事人9W元钱.现在问题是当事人在那地皮上做了房子我要是一起收回的话房价到底该怎么算,是按成本价收回,还是按现在的市场价格算收回呢?是以什么法律作为法律依据呢?-----{注:房子造价大概10W,而现在市场价为4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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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05 21:37
你好:按诉讼时的价格履行
回复时间: 2012-07-05 23:39
可以由法院判决,一般要按照市场价结合成本价来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7-06 17:06
按照市场价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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