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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业主不走法律程序 当众砸损一楼商铺招牌

 07-06 00:18  悬赏 20  发布者:rodje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7)
武汉市江岸区 二楼业主要求我一楼商铺拆除高出二楼阳台地面水平面20cm左右的招牌未果,当众砸损我一楼商铺招牌,事发当日已报警,经民警现场调查记录并已按民警要求拍照取证:
二楼业主行为是否违法?
二楼业主是否应当赔偿招牌损失?
一楼商铺招牌若因超出二楼阳台地面水平面部分需整改,管辖部门和整改流程应是如何?有无书面通知和整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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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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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6日 08时55分
涉嫌违法
应当赔偿损失
违章违法建筑应当有管辖权的部分做出行政处罚 会有具体的书面通知和程序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6 08:27
本案中,你有很多问题都没有表述清楚,因此,很难给你一个专业的回复,建议你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7-06 09:38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7-06 11:02
违法;
应该赔偿损失;
若招牌违规,应由城管部门提出整改做处罚决定,限定整改期限
回复时间: 2012-07-06 14:58
破坏别人的财物肯定是违法的,应该赔偿损失。招牌问题一般由城管管辖处理
回复时间: 2012-07-06 15:32
据你所述,二楼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对你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7-07 22:24
保存证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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