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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6年10月份购买商品房时约定要用公积金贷款并办理缴纳公积金

福建-莆田 04-15 15:0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2016年10月份购买商品房时约定要用公积金贷款并办理缴纳公积金,但2017年03月份政策更改为公路金缴纳一年后才能办理公积金,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转为商业贷。04月12日收到律师函,是说因买受人、银行、政策等原因导致按揭贷款办不下来,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以现金交齐贷款差额或全部购房款,逾期超过15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购房款的10%扣除违约金。本人刚需买房,利息差导致我不想商业贷,请问这样会要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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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4-16 16:58
建议你带上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面询律师为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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