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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使用不当造成使用者烧伤

河南-郑州 04-15 17:26  悬赏 0  发布者:lf1012…… 给我留言  回答:(2)
产品:燃气煎包炉
使用方法:先点火枪明火点火,再打开气阀。
使用者为A,生产销售商为B.
因为A操作不当,先打开的气阀,造成大量燃气泄漏后,明火点火,造成身体烧伤。A要求B赔偿负责。
B不清楚A是否知道产品使用方法。B是小工厂,此产品没有生产许可证,B也不知道此产品是否需要产品生产许可证。煎包锅出售时,没有附带使用说明书,只有口头说明使用方法。
煎包锅销售前都有经过测试,先点火,再开气阀,没有质量问题。
B认为不属于质量问题,是客户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应该付责任。
请问:
B是否有责任有义务赔偿?有,请说明。没有,请说明。
A如果起诉,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诉?请说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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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16 15:55
燃气用具通常需要行政审批的,作为厂家责任可能较大。
回复时间: 2017-04-17 09:31
B有责任,没有经过审批。

A可以起诉,依据侵权责任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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