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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是否享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07-07 16:22  悬赏 0  发布者:rgift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10)
我签订了一个劳务派遣合同,现在想主动解除这份合同。但是
劳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被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就不享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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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8日 19时07分
劳务派遣劳动者仍然是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7 17:35
可以解除
追问:

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吗?

回复时间: 2012-07-07 18:28
是可以解除的
回复时间: 2012-07-07 19:15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7-07 20:48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7-07 21:32
可以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7-07 21:46
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即可。
回复时间: 2012-07-08 07:38
劳务派遣工同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7-08 10:23
案情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07-09 17:22
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及派遣公司,与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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