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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

 07-08 10:02  悬赏 5  发布者:xushen……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2)
本人在超市上班期间看到主管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遂上前劝架制止,主管当时停下动作,但是走了一段路以后伸手挥打了我,这样我也回击了几下,正当与主管发生斗殴时,生鲜主管从背后把我推抱,其脚还在我的左脚小腿踢了一下,致使我跪倒在地(当时并未在意背后是否有人),后经医院检查为左脚髌骨骨折,鉴定为轻伤。在派出所进行第一次调解时,派出所方面坚持生鲜主管是出于劝架目的,而不予以拘留,本人想追究其故意伤害罪,对于这项罪名是否只是针对其行为造成的伤害而不在于其动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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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08日 10时39分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否则可以向检察院控告。
追问:

请问律师:假设生鲜主管是出于劝架目的,那能否追究其故意伤害罪呢?谢谢您

回答:

符合主客观统一原则,如果只是劝架,为何要打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08 11:58
你可以要求调查的。
评论者:陈翔律师
时间:2012-07-09 15:55
假如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但对于主观目的一般以客观行为表现来表示,也就是说生鲜部主管上来的第一动作及其后的言行表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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