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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律师大人:公司股东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借款

吉林 07-10 07:25  悬赏 0  发布者:我是李红 给我留言  回答:(5)
请问各位律师: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不参加公司的日常活动,昨天突然收到公司发来的律师函,说是公司多数股东同意对外借款负债经营,来函只是告知我,无论我同意不同意都已经实施了借款行为……如果我不同意承担债务那他们的决定和来函有效吗?如果有效我将承担什么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是不是无论公司如何负债,股东个人都只按照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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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0 09:48
你可以以律师函的形式直接表明你不愿意借债经营的立场,这样如果出现问题,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这种责任是在你们内部之间,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问题,先由公司承担责任,在分配红利的时候你可以不需要分担亏损。
回复时间: 2012-07-10 07:54
答:1、三分之二的规定同意时,有效;2、是否同意对外发生效力,违反章程的规定时,该股东向其他没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造成侵害时,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办理。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0 11:12
公司决定重大事项应该提前通知股东开会决定,否则就是程序违法。
回复时间: 2012-07-10 11:12
回复函表明你的异议,否则你将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0 20:12
你可以以律师函的形式直接表明你不愿意借债经营的立场,这样如果出现问题,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这种责任是在你们内部之间,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问题,先由公司承担责任,在分配红利的时候你可以不需要分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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