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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干部去世后抚恤金应该由哪些人享受

云南-大理 07-10 12:00  悬赏 0  发布者:zxy198……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地有一位离休干部2011年9月17日去世,其人的一个女儿未与这位离休干部的再婚妻子商量,便擅自到离休干部的原工作单位领取了全部抚恤金归为己有,这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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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10 21:46
不符合,可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7-10 12:28
不符合法律规定。
再婚配偶享有法律赋予配偶的一切权利,包括人身与财产的全部权利。
一般有配偶的应由配偶领取。
在继承法上是将抚恤金定义在遗产范畴的,但这份遗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即便是如此,也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分出一部分给老干部的配偶。
回复时间: 2012-07-10 14:46
再婚。而且办理了婚姻登记的话,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分配。
回复时间: 2012-07-10 17:37
可以要求其女儿支付一定的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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