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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死后, 妻能否更改以前的夫妻财产约定 ?

 07-11 07:40  悬赏 0  发布者:bluesk…… 给我留言 地区:- 回答:(4)
夫妻定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他们的唯一共同住房归男方一人所有.夫随后立下遗嘱,在他名下的房产死后让妻居住, 等妻去世后全部由大儿子继承. 这两个文件都做了律师见证.  夫去世.二女儿要求妻写个遗嘱, 把妻名下的房产留给她. 
问题:
1. 夫死后, 妻能否更改以前的夫妻财产约定?
2. 二女儿要求妻写下的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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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1日 07时50分
丈夫死后,按遗嘱妻子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不能更改以前的夫妻财产约定;二女儿要求妻写下的遗嘱因妻子无权处分,所以没有法律效力。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您的答复非常清楚, 而且说明了 不能的具体原因. 很有说服力. 赞赏! 希望有机会与您合作.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1 07:42
1、不能。
2、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7-11 07:47
一、不能更改之前的婚内财产约定。
二、女儿要求妻子写下的遗嘱无效。
回复时间: 2012-07-11 07:58
答:1、妻子自己的财产,可以更改,或者另行处分;2、妻子说了算,她愿意重新立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要件,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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