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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权归属

河北-邢台 04-11 21:29  悬赏 0  发布者:961450…… 给我留言  回答:(6)
因与婆婆不和导致夫妻不和,婆婆有房却偏与我同住,我丈夫因此要与我离婚,有一房产,是我们婚后与婆婆共同买的,当初买房时说明是给我们买的,但是写的是公公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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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1 22:08
提供证据证实你陈述的事实,先确认房屋实际所有权人,再主张分割。
回复时间: 2010-04-11 21:55
你不能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0-04-11 21:58
可以认为与你无关,除非你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是你的
回复时间: 2010-04-11 22:07
根据你的叙述,你只能索回属于你们出资的份额的一半款项。
回复时间: 2010-04-11 22:07
你好,房产登记在你公公名下,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0-04-12 12:02
该房产虽在你公公的名下,实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涉及离婚,你可以要求分配。建议你与彭磊律师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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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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