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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法院会怎么判?

 07-11 23:22  悬赏 0  发布者:罗燕爱莉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14)
您好:我是2006年6月份认识前夫,8月23日扯的结婚证,因为有政策对方是绵阳的需上户到我这里,这样就有一套35平米的安置房。所以对方把户口落户到我这里,但落户后对方就几乎不来了。因为平时要上班,我只有到他那边去,这样有半年的样子。到2007年大年过后,我就没有去他父母那里了。我们就没有来往了,因为太累了,上班同事问我结婚没,我不好说:心里气愤,憋在心里。2007年4月5日发病,到医院去看得精神分裂症。到2008年10月,对方到法院提出离婚,法院民事调解离婚。2009年2月11日法院民事调解上说:房子归我,但在拿到钥匙一个月给他25000元。离婚后一直联系不上,到今年五月的时候,要上房产证,我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后,我想到他父母是做菜生意的,所以就到大市场去看看。结果,看到两个小孩,他母亲说:一个四月份满三岁大的是他妹的,一个8月份满三岁是他的。想到我们夫妻一场何必上法院,就跟他母亲说:他来上了房产证,我们就可以少给钱,结果他给我们电话了,但是叫我们打25000元到他卡上。我们觉得这是个无底洞,如果打给他了,到时不承认,他本人不出面,法院是不承认的。我们就只有在7月才初向法院起诉,分家析产。请问到时法院怎么判?
问题补充:
我们未生育子女,我没有打那25000元。我们现在可以告他重婚罪和遗弃家庭成员罪吗?因为我们怀疑他在我们没有正式离婚时就有小孩了。结婚后,没有来所以具有遗弃家庭成员造成我精神分裂症。应该是:“因为平时要上班,我只有到他那边去”更正为:结婚后,对方不来而我要上班,对方有空都不过来看我,我当时就有点生气。又要上班又要过去,上班同事问我结婚没?心里又不好说。这样承受不了,得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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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2日 07时49分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和对方属于离婚的案件,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但对方不构成重婚罪,也不构成遗弃罪,更没有遗弃家庭成员的问题。你们之间仅仅涉及到离婚相关法律问题,因此根据你的描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7-12 08:09
1,关于重婚罪的问题。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同时,要区分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而临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显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所以,你描述的情况是,对方有一个小孩子,但并没有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许会有姘居行为,但这是道德问题,并不构成犯罪,可以认定,你前夫不构成重婚罪。
我的补充: 2012-07-12 08:13
2,关于遗弃罪的问题。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而对于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罪是结果犯,也就是说,有遗弃行为的同时,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被遗弃人死亡等,才构成犯罪,没有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
所以你前夫和你结婚后,仅仅是没有和你来往,不存在遗弃行为。而你也不是法律上说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你前夫尽扶养义务的人,更何况没有任何严重后果的出现,从各个方面来看,你前夫是不可能构成遗弃罪的。
我的补充: 2012-07-12 08:17
3,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问题。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那么你家的35平米的房屋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取得房屋产权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相应房价款。这也是法院经过调解确定房屋归你,你支付给对方25000补偿款的原因。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关于孩子抚养权:
你和前夫没有子女,不存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你前夫与他人生育的子女,由你前夫承担抚养义务,和你没有关系。
当然,你前夫与他人生育有子女,你也可以据此作为你前夫有过错的证据,要求适当多分共同财产。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我的补充: 2012-07-12 08:20
4,关于法院的调解和判决。
如果经过法院调解,做出了调解书,双方签字法院盖章生效,你们应当执行调解书的内容。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上述相应判决,判决生效后,应当执行。如果你们有异议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
我的补充: 2012-07-12 08:22
5,最后意见。
你和男方之间属于离婚纠纷,不涉及犯罪问题,那么调解书如果双方已经签字的话,那么房屋产权归你,你应当补偿给男方25000的房价款。调解书不生效的,等待判决。判决生效应当执行,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

以上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的问题作出的简要解答,当然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追问:

我和前夫在结婚前,我们这就拆迁了,应该结婚前我就有一套房。结婚后,他把户口落户到我这里,他就有一套房,而且我父母补了一万多的平方钱的,请问他那套房是不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他应该是在我们没有正式离婚时,就怀上了。今年6月我们起诉的是分家析产,2009年离婚的,因为我们联系不上他

回答:

你婚前拆迁取得的那套房屋,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应当归你所有,和你前夫没有关系。
但结婚后,你前夫迁户口取得的那套房屋,如果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就是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平均分割。你父母的一万元出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你们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如果这套房屋登记在你父母名下,那么是你父母的财产,和你们夫妻没关系,不能要求分割。

追问:

因为是土地占用拆迁的,不知道是他的名字还是我和父母的名字。房屋安置协议上是四个人,我和前夫,及我父母的名字。还有像我是精神分裂症,有没必要请律师?多谢

回答:

这样看来,你们四人都是受偿人,一般情况下会将所有人的名字登记在产权证中。那么该房屋是你们四个人共有的,你前夫有权分割四分之一,离婚时既然房产归你所有,你应当补偿给你前夫相应份额的房价款。

追问:

还有像我是精神分裂症,有没必要请律师?离婚时,他有过错,加上今年我发现那个孩子是我们没有正式离婚时就怀上的,到法院去,法院会支持我吗?多谢

回答:

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精力和能力去做离婚诉讼,那么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和你是否有精神疾病没有关系。
不过对于离婚诉讼,双方是必须到庭的,律师只能帮你处理法律相关的程序和问题,但不能完全代替你出庭。这样的话,是否有必要委托律师,你根据自己实际需要来确定即可。
至于对方有过错的事情,上面我已经说过了,对方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属于过错方,你可有要求多分共同财产以作补偿,只要有证据证明,法院会支持你

追问:

他儿就是证据

回答:

嗯,是证据,但你需要证明这个孩子是他的子女,有血缘关系。比如鉴定结论、他自认或者父母认可的录音、文件等。

追问:

他有过错,造成我精神问题,还有就是在法庭上我可以请求法院调查那两个孩子吗?究竟有没错上加错

回答:

没有错上加错,1个错和100个错是一样的,那就是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而对于举证问题,举证责任在你,你需要对自己主张的事实举证,法院没有这个义务。只有你的证据无法调取时候,可以申请法院代为调取。

追问:

谢谢你!非常感谢!最后再问一下,我们之前民事调解离婚了。今年申请执行了,法院说要再分家析产,离婚时我有病在身,法院只让我去了,没有让我供诉。那么我能将我之前没有说的话,可以说一下吗?以作证据参考

回答:

可以说,也可以写成书面材料交给法官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1 23:40
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给他打钱时留下汇款存根作为证据,不会是无底洞的,孩子不是你的吧?如果是你们的还要给他抚养费。既然已经离婚了就没必要再起诉一次析产,因为这个房子已经在上一个判决中作出了分割,您还是要强制执行。
追问:

我们未生育子女,我没有打那25000元

回答:

您打完款就有汇款凭证了,所以不要担心白给他钱。

回复时间: 2012-07-12 06:43
通过法院执行即可,你可能想多了
追问:

我们现在可以告他重婚罪和遗弃家庭成员罪吗?或者房子归我

回复时间: 2012-07-12 08:52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和对方属于离婚的案件,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但对方不构成重婚罪,也不构成遗弃罪,更没有遗弃家庭成员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7-12 09:46
1,你们在上次离婚时已经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不可以再次起诉分家析产。所以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给他打钱时留下汇款凭证作为证据,法院会承认的,不会是无底洞的。
2,他遗弃家庭成员肯定构不成,小孩子也应该是你们离婚后才有的,重婚罪亦构不成。
回复时间: 2012-07-12 10:10
应当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2-07-12 10:11
建议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7-12 10:19
你好;1、2009年2月11日法院调解书已经生效,你也拿到钥匙了,应该给付2.5万元;2、如果你觉得直接给他不放心,可以申请执行把2.5万交给法院,然后法院组织你们变更过户,他不配合,执行法院可以给房产交易中心下达“协助执行过户通知书”就可以过户了;3、申请执行的期限二年,如果你们没有申请执行已经过了期限,现在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房产归你所有,被告协助你过户;4、法院会判决房产属于你,被告协助过户;5、你们已经离婚,他不构成他重婚罪和遗弃家庭成员罪,6、没有离婚有小孩属于婚外非婚生子,不构成犯罪。6、已经离婚,你感情遇到困难,如果与他没有直接关系,他没有任何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7-12 14:17
您好!重婚罪问题需要证据,可以报警处理。另对于房产属共同财产,一般平分。若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或同居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7-12 15:19
1、你陈述中没有重婚罪和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不能起诉。

2、依据调解书析产。
  • [河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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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12 17:03
您好!就您提出的上述问题为您解答如下:
  1. 关于您问的第一个问题,叙述不清楚啊,你要求分家析产哪套房子啊?是你们离婚调解书那套房子吗?如果是,你不用起诉的,因为离婚调解书上该房已经归你所有了。
  2.按协议约定,房产归你所有,你给他补偿25000元,你可以给他打到他自己的银行卡上,留好存根即可,那就是证据,他耍赖无法律依据,行不通,法院不会支持他的。
  3.你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不清楚,是让他协助过户还是别的?如果是协助过户,完全可以让法院向房管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办理过户手续。
  4.关于重婚罪。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以,若要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证明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和别的女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有别的证据证明他和别的女人以夫妻身份相称,比方说孩子的出生记录上他是孩子的父亲。如果对方构成重婚罪,你还可以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要求你前夫支付精神损失费。
  5.关于遗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情节恶劣主要是指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或流离失所等情况。而你的情况尚未符合该条件,所以对方不构成遗弃罪,关于你婚后遇到的遭遇我很同情,但与你前夫其实是没有关系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你可以再追问。

  5.
回复时间: 2012-07-12 18:09
对方不构成重婚罪,也不构成遗弃罪,更没有遗弃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2-07-12 18:29
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2-07-12 23:35
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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