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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意外和狗相撞,能不能鉴定为工伤

浙江 07-12 13:42  悬赏 20  发布者:小吴佳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下班途中意外和狗相撞,造成锁骨断裂,这样能不能算作工伤? 如果能,需要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面主要责任怎么写?这个算是交通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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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2 20:14
不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7-12 13:44
不是工伤。。。。。。。。
追问:

是机动车与之相撞..这个不能算作机动车交通事故吗

回复时间: 2012-07-12 13:48
不属于工伤。
追问:

这个不能算作机动车交通事故吗?我看到有些说能进行工伤责任认定的..如果我能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明避让狗才发生交通事故,故主要责任不在当事人,可不可以?

回答:

狗不承担责任。

追问:

就是说即使能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它的责任方完全在当事人,所以不能申请工伤?除非是避让车辆或者避让小孩这种,责任人才不是当事人?

回答:

不属于工伤。

回答:

不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7-12 13:59
不属于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7-12 14:10
你好,不能算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7-12 14:11
不是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7-12 14:54
算是交通事故。
回复时间: 2012-07-12 14:55
无法认定是工伤。。
回复时间: 2012-07-12 21:02
认定事故责任为你方非主要责任!
我的补充: 2012-07-12 21:04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回复时间: 2012-07-12 21:05
不属于工伤。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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