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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否公平公正

河北-石家庄 07-12 14:28  悬赏 5  发布者:有钱好办事 给我留言  回答:(4)
自己长期在外从事建筑行业(瓦工),昨天回家准备浇地,晚上邻居找自己,让自己帮忙给别人打鸡舍房顶,说1天就完了,给自己100元,(现在对方不承认找的自己,说自己一大早拿着工具在门口等他,说要跟着他去干活,自己在外还有其他工地的工作)对方和雇主谈定8元/平方米价格承揽,对方在昨天已经开始施工,自己只干一天,今天去了楼板断了,发生事故,自己受伤,花费十几多万医药费,房主家的鸡舍是5cm小板和楼板相互错搭的形式,并没有说自己的是旧楼板,法院判定说房主的鸡舍是简易建筑,不存在过错,说自己没有考察实际情况,自己不小心,我家邻居找了2个和他一起干活的人说他只拿25%的租赁设备费,其余的75%大伙按工平分,2个证人其中之一是其直系堂哥,(我们也是一个院方,不过和他们属于远门)在开庭审理当中,对于他们的说法我们提出的质疑都没有得到回答,(另一个证人还不得法官问,就直接说他们是按25%和75%分配的,他怎么知道问他什么???)在第二次开庭时,法院把其他一块打房顶的人都作为被告传召,包括前边作证的2个证人都没有到庭,法院判定为自己是和他们合伙关系,房主家承担10%的责任,由于我家邻居提供的灰车存在问题,判我家邻居先承担10%,剩余80%其在承担30%,剩余的我家和其他人平分。其中伤残鉴定为1个9级,3个10级,务工损失案34.06元/天计算,自己在外打工回家浇地时每天180元,法院如此判定是否合理,请求专业人士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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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7-12 15:17
建议持有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12 16:30
收集证据,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13 03:15
建议持有关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7-1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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