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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房产的问题

 07-12 20:01  悬赏 0  发布者:markch……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2)
丈夫已故,剩下我和女儿和1套房子,现想把房子转到我女儿名下(赠与),转名时(前或后)是否要把房产的六分之一分给家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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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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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2日 20时24分
夫妻共有的,你婆婆有权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追问:

先谢谢您的回复!但之前吴律师不是说:老公的房产,三分二属于我的,六分一属于我女儿,六分一属于他母亲吗?怎么经您这么说又变平分了呀?不明白哦!

回答:

六分之一是一般情况下的结果

追问:

您意思是说家婆是有权要求分得房产的50%(特殊原因下)吗?

回答:

夫妻共有,2分之1是你的,2分之1是你老公的。

你老公的2分之1由婆婆、你、你女儿。通常你老公的2分之1由你们三人平分,但你们可以协商不平分,不能协商的,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耐心解答,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2 20:57
是的,建议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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