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吴健弘  蒙彦军  朱学田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被人打伤,间接导致脑出血(无病史),打人者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辽宁-鞍山 07-12 20:48  悬赏 0  发布者:siyu83…… 给我留言  回答:(2)
被打者无病史,与人发生口角后被人打伤,现场昏迷,经抢救疗程治疗后,医院诊断脑出血,现半身瘫痪,可以追究打人者哪些法律责任?现派出所没有做出任何处理决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2 21:07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复时间: 2012-07-12 20:5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追问:

警察说是间接导致脑出血,医生在“既往病史”栏上写有“血高症”,现已成病历,我们家属并不知情,警察说不够成伤害,应该如何处理?

回答:

申请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75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525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957
江苏 无锡
人气:513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