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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职位是出纳,签劳动合同签是标准工时,一天8小时工作制

重庆-渝中 04-27 07:50  悬赏 0  发布者:兔兔 回答:(4)
请问我的职位是出纳,签劳动合同签是标准工时,一天8小时工作制,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上班时间一直都是8点半-5点半或者9点-6点,现在公司把收银员全部裁掉,让我们值夜班从12点到晚上9点,公司有权这么做吗?公司本来有4个前台出纳,本来大家平摊夜班,昨天3个出纳提出辞职了,只剩我一个出纳,主管要求我做全部出纳的事并且天天值夜班,如果我现在以更改工作时间为由提出辞职,属于被迫辞职吗,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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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4-27 08:28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上班时间,履行合同义务
回复时间: 2017-04-27 08:45
有证据的话,可以
回复时间: 2017-04-27 08:58
公司这么做事 违法的   你可以被迫 辞职 并要求公司支付你 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7-04-27 11:26
可以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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