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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案件

山东-济南 07-13 11:55  悬赏 0  发布者:胡佩佩1 给我留言  回答:(7)
本人是被别人用刀砍伤,鉴定结果为轻伤,现在公安机关把案件交送到检察院批捕科,但是没有批捕,又把案件移送到派出所,能不能再次申请移交到批捕科?如果能申请应该怎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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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3 12:02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07-13 12:56
能再次移交。
追问:

再次移交该怎么申请啊?

回答:

刑事案件无需受害人申请,公安机关会根据侦查情况移动检察院审查起诉

追问:

现在公安局就说不送批捕科了,直接送诉讼科,我就是想问有什么不一样

回答:

没什么区别。

回复时间: 2012-07-13 13:19
证据齐全可以再次移送。
回复时间: 2012-07-13 13:30
需要公安补充证据,再次移送到检察院,方能批捕,你可以委托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或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7-13 14:47
你没有权利申请,应该是退回补充侦查了,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07-13 23:33
应该是补充侦查吧
回复时间: 2012-07-16 19:59
受害人无权利申请检察院移交,现在很大可能是退回补充侦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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