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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着火,引起经济责任纠纷。

湖南-长沙 07-13 13:22  悬赏 25  发布者:wliusu 给我留言  回答:(2)
店铺着火,引起责任纠纷。
租了两家铺面,此房东一共三家铺面,中间那间房东自住,我们租的是左右两边的两间,房东将三间铺面使用木板隔墙,且的确是老房子,电线也都已经老化,且全是走的明线。我们租下来后请了电力局改装过电线。
事件经过:6月份,店员下班后,突然着火,火势很大,消防赶现场救火时,二间铺面和房东自住的那间屋内的东西均已烧毁,鉴定书中消防警察断定是店铺用电不甚所造成原因。(因为物品已全成灰迹,消防警察是通过寻问得出的结果)
鉴定书写的是全部损失2.38万元。我们自认了损失。但现在房东要求我们陪尝他的损失5.6万。(私下调解了两次,第一次房东要赔偿8万,昨天调解要求要5.6万,而且在十天内付清。)当时是有司法局出面。
我的问题是:第一房东的损失,是否该由我们承担。第二房东的经济损失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鉴定?
想听听您的建议,我们该怎么做?
如能得以明确回复,将感激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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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3 13:23
失火原因是你们用电不慎造成,你们确实应该赔偿房东损失。无法协商损失金额,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该赔偿多少举证责任在房东。
追问:

其实用电不甚只是四个字。实际上所有的电器都是已经关了的(有店员作证)。只是有没拔插座的可能。没拔插座也不可能就会起火。现在鉴定书已经签了,也就认了。只是内地城市就这样,绝对没人追根究底真正原因是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唉。另外,想问问关于房东举证的话,启不是只能凭他一己之言及单据?

回答:

举证是需要你方质证的,没那么容易

追问:

嗯,明白了。赔偿我们是愿意赔的。只是金额多少的问题。现在虽然有家属代着协调签了字,但还是不服,估算认为赔偿过高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呢?等对方起诉解决对吗?

回答:

如果已经达成协议,恐怕你们需要履行协议。

回复时间: 2012-07-1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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