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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

 07-13 20:00  悬赏 0  发布者:zhaoru……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聊城 回答:(3)
2012年2月份我遭遇车祸,造成双腿严重骨折。住院期间花费17.5万。住院治疗一个月,住院期间由两个亲人照顾我。交通部门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为次要责任,对方车是全险,我为城镇户口。现在我能依靠拄拐走路。现在我能去做伤残鉴定吗?我要负责百分之三十的费用吗?我在单位月收入2500元。我估计到9月份能完全走路,能帮我预算一下我能得到多少钱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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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3日 20时25分
1、你能去做伤残鉴定;2、你该负30%的责任;
3、赔偿项目有医疗费17.5万、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的要具体才可以计算。赔偿标准按2012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计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3 20:05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
回复时间: 2012-07-13 20:46
你好 ,如果你已经治疗终结,可以去做伤残鉴定,一般主次责任三七划分,具体赔偿标准得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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