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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

 07-13 23:15  悬赏 0  发布者:zhaoru……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聊城 回答:(2)
2012年2月份我骑电动自行车车回家,后面一辆运输的厢货车把我压倒,造成双腿严重骨折。交通部门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为次要责任。请问我要负责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吗,所花费的住院费用我要负责百分之三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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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5日 16时09分
首先,对方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12.2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不足赔偿的部分根据主次责任承担,不一定是三七分,可可以二八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5 08:51
你好,不一定,可以是三七,也可以是二八一九,也可以对责任划分提异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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