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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房问题的咨询

江苏-苏州 05-02 16:36  悬赏 20  发布者:janwei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1于2016年5月16日,通过司法拍卖,竞买得位于甪直镇花苑新村59号土地使用权(房产证号: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04525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吴国用2005字第00990号)(详见《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合铁执字第00099-3号),本人1缴纳了转让费、税费及其他所需费用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取得不动产权证(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51510号),权利类型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是城镇住宅用地。 
   因此不动产权证上只有土地面积,无房产面积。所以在申请建房时镇政府部门不给受理,都讲不在其职权范围内。过程如下:
    申请建房无人受理:本多次至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得到的回复均是不在职权范围内,需找甪直镇村建所。我又去甪直镇村建所,村建所的领导说不在他们职权范围内,让我去吴中区规划局。我又去吴中区规划局,规划局领导说个人建房不在其职权范围内,让找甪直镇村建所。我又到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需找甪直镇政府,只能等房子建成换成房产与土地二合一的不动产权证。我再次回到甪直镇村建所并再次遭到拒绝,其让我找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上访人找到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让找甪直镇镇长。我又找到甪直镇镇长,其电话咨询了规划局,得到的答复是即使房屋建成也无法下发房产证。本人自2016年11月份开始,陆续至甪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甪直镇村建所、吴中区规划局、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咨询,均无明确答复。

本人经司法拍卖获得甪直镇花苑新村59号土地使用权,有权在已取得的土地上建设房屋。但在具体申请建房时,政府部分以我情况特殊为由,互相推诿,不给办理。也不给出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手续。 我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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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02 17:15
相当麻烦,不是取得土地使用权就可以建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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