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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下建行贷款,未还。子女有义务还吗?

黑龙江-佳木斯 05-04 12: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父亲欠下建行贷款,未还。子女有义务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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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04 12:28
你好,没有担保的话,子女没有义务。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5-04 12:2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回复时间: 2017-05-04 12:29
你好,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

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在父亲死亡的情况下,此时发生遗产继承,如子女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则要同样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还款以实际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回复时间: 2017-05-04 12:30
你好,如果不是担保人无义务。
回复时间: 2017-05-04 13:56
你好,子女没有法律还款义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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