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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在 4.6日 通过58在一家刚刚开业不久的公司上班 您好 我在 4

山东-临沂 05-05 20: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 我在 4.6日 通过58在一家刚刚开业不久的公司上班  您好 我在 4.6日 通过58在一家刚刚开业不久的公司上班  去的时候人事主管没有说什么规定没有什么试用期 并未签下劳动合同   4.23日与人事沟通离职的事情 人事也是表了态可以在这个月底离职 在我提出离职的第二天老板刚做出的规定 :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做离职报告  紧接着我在4.26日与老板电话沟通说明时 老板却说按照公司刚刚制定的规定才可作数 人事跟我保证的在他那里行不通 必须待班到5.10日才可以结清我4月份的工资 如果直接走的话只结算我百分十七十的工资 这样合法吗     当时与老板说第二天不来了 现在老板又说我没有像我部门的主管申请离职 (因为当时联系人事部 人事部已知情 在这个情况下我又联系了我部门的主管 但她说她不管这种事 于是直接联系到了老板) 现在又说我是旷工 一天扣除我三天的工资 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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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5-05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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