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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公司注销,单据无力

山东-济宁 05-06 22:55  悬赏 25  发布者:zxs88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甲方,乙方以合作社存款名义,让业务员找熟人存款,出具的是丙方公司借甲方钱,乙方担保的单据,聚得钱财后做为法人外的人使用(实际就是此人开的乙方及丙方公司,只是法人是其亲),后以经营不善分批还款(先给一点)为由,要钱就要收改单据,另出具丙方公司借甲方的条,改条后注销了乙方合作社,现在是找不着丙方公司,实际用款人也不还钱,也没有有力证剧是个人行为。难道有钱人,就真的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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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07 12:06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5-06 22:58
报警处理。或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5-07 11:00
民事上来看属于民间借贷,如起诉的话,需要将所有相关公司及人员一并起诉,但需要完成较大的举证责任;刑事上来看,相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犯罪,可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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