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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民事 劳动纠纷 收到邮件4月5日拟试用合同,中途公司协商把报道日期改到4月17日

上海-静安区 05-08 09:42  悬赏 0  发布者:祝俪Julie 回答:(6)
律师您好!
民事 劳动纠纷
收到邮件4月5日拟试用合同,中途公司协商把报道日期改到4月17日。到公司报到三天后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微信告知人事和上司离职。报道三天签订新人报到协议和员工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其中一份暂未给到我)。在入职三天中曾经带回来一份客户出境医疗服务的合同学习,此合同盖有公司章。现在公司强烈要求我办理离职流程并退还此合同,请问如果我未按照公司流程走有哪些法律风险。
注:我的上司已经短信告知我的离职按照旷工处理。我想说我入职三天没有新人培训并且只是自己看资料学习。并非故意不归还,只是我现在由于个人不方便不能及时到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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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08 09:44
公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另外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索赔
回复时间: 2017-05-08 09:49
未经公司同意就不能带走任何属于公司的资料,不管任何理由。
回复时间: 2017-05-08 10:11
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人社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7-05-08 10:2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5-08 10:42
应当及时归还公司的资料。
回复时间: 2017-05-08 13:14
小事情协商处理,公司的东西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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