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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主要责任该由谁怎样承担?

 07-17 18:44  悬赏 15  发布者:zyhbb1……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背景:拥有自己店铺的生意人袁小姐和李先生属于未婚但同居的关系,李先生在与袁小姐同居的过程中同时帮袁小姐打理生意。 
    事件经过:李先生帮袁小姐的店铺进货,进了一批电瓶,但是是不合格产品。将要带回时,摆放不慎接触了汽油桶,由于产品不合格,金属部分接触产生火花,引爆了汽油桶,李先生遭受全身90%的重度烧伤,并伤及电瓶店家(店家伤势较轻)。经医院鉴定,李先生的伤势将耗巨资并有可能危及生命。目前李先生家人未作表态,医疗费用正在由袁小姐一方承担。
    求问,该项事故的主要责任该由谁承担?袁小姐目前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她是否有权投诉电瓶厂家?如果袁小姐停止向院方提供医药费,造成李先生的治疗延误甚至死亡,袁小姐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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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7日 19时16分
可以起诉电瓶厂和电瓶销售者,要求赔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追问:

站在袁小姐的角度上看,袁小姐是否处于不利立场?有多不利?

回答:

袁小姐只能能够找到电瓶生产者和销售者,证明电瓶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化解目前困境。

追问:

那么...如果李先生去世了呢...

回答:

赔偿损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这里是大一法学生一名..感谢前辈指导..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7 18:51
李小姐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再要求电瓶的销售商、生产商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7-17 19:05
李先生可以要求袁小姐及电瓶商家,及电瓶生产商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2-07-17 19:49
如果电瓶确有问题,李先生可以同时起诉袁小姐和电瓶生产厂商以及电瓶销售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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