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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江西-南昌市 05-11 11:48  悬赏 0  发布者:wting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去年年底患了重大疾病,三个月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本来工作,公司也无法换到其他岗位,于是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并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由于之前公司与我电话沟通时说明了解除劳动关系的医疗补助费和补偿金,并且明确了金额,所以在签订协议时没有看清楚协议内容,今天收到协议书后才发现上面除了医疗补助金和补偿金,还有加班费等内容,这些在电话里都没有说过。并且协议里还说明了我放弃一切仲裁诉讼权利。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请问协议里说明了我放弃一切诉讼权利是否代表了公司有其他违法行为(除了合同上规定的),我也不能追究。因为公司有发放年终奖,但是我的并没有发放。并且其中一个月的病假工资计算少了,这些都没有在协议里说明,我是否还能追讨回来。

2.公司在解除劳动协议和离职证明上写明的是由于我自身原因提出离职,但是我并没有主动提出离职,在与公司交涉中都是说我无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要公司安排(有对话证明)。这种情况下该协议是否还有效。

3.协议中补偿的金额并没有包含加班费,我是否还能追讨回来。(协议中并没有说明此赔偿金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我自愿放弃赔偿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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