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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家单这么写对不对,有没有法律效应?

山东-青岛 04-15 03:53  悬赏 0  发布者:micky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们这边是农村,我父亲名下共有贰套房子,我父亲想把村东那套房子分给大儿子也就是我哥哥,另一套分给我,要分给我的这套房子原本村里分房时就是我要的,但是一直在父亲的名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父亲想把这套房子给我,写了一份分家单,如下所示,请问这样写从法律方面对不对,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可否麻烦你给我们写一份范例,谢谢。
               分家单
王某妻于某共有平房贰套,每套三间。村东那三间给大儿子王XX,房屋已经过户到他名下,其中一间半有父母居住权。因我和妻子于某仍住在当初分给二儿子王X村委后那三间房,所以至今没有把房子过户给二儿子王X。为了以后不产生房屋纠纷,特写下字据为证,其中一半有父母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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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5 15:54
有效,但是你们做好让村委做个见证人,免得以后会发生必要的纠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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