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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虚开问题

河北-廊坊 07-18 14:56  悬赏 0  发布者:qq2542…… 给我留言  回答:(0)
案件是这样:
张的公司与王的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张一直购买王的产品,王公司给张开出增值税发票,后来王公司的一名职员李直接找到张,告知以后此项业务由我来专门负责,我给你提供产品,并给您开增值税发票。如此操作,后来张发现李开给的增值税发票并不是出自王的公司,李回答,我公司暂时没有此型号的货物,由我从赵公司购买给您的,所以增值税发票由赵的公司直接开给您,张就同意接收了。  但后来问题出现了,公安调查发现赵的公司虚开发票,直接追查到李,李供出是张使用了发票。  就这样,公安逮捕了张,审讯后,按照“虚开增值税发票嫌疑人”让张的家人提交了取保候审保证金才给保释出来。 现案子还在进一步调查。

询问:
1、此案件中,张是否就是定罪虚开增值税发票?
2、公安说,就算不是虚开也是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要张承认非法购买,但张确实没有要求李去购买发票给他,他能承认非法购买发票吗?(因为公安逼迫说,这个他是应知的,你不知道是你自己疏忽,同样有罪!!!)
3、张应该怎样去为自己辩护呢?他会被定什么罪?
4、律师什么时候介入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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