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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2011年9月以劳务派遗工身份进入穿一拖拉机厂二装分厂总装车间工作

河南-洛阳 05-12 22: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自2011年9月以劳务派遗工身份进入穿一拖拉机厂二装分厂总装车间工作,还有其他和我同样身份的劳务派遣工,在单位我们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时至今日单位却以产能过低,人员富余为由突然将我们辞退。即没有提前通知,又没有给补偿金。(15年走了一批临时工,当时单位给了每人三个月的补偿全,16年走了几个同样给了补偿金,并交失业管理中心,领取失业金。)16年10月二装分厂与四装分厂合并成立中小轮拖分厂,于12月30日我和其`他员工一同并入中小轮拖分厂工作。4月28日上午,车间主任突然通知我,因产能不足,人员过剩要我们办理手续回家。我们在厂里工作了这么多年,说走就走了,补偿金不给,失业中心也不交,我们不服,找厂信访部讨说法,结论是:我们是与劳务派遗公司签的合同,他们才是主体,我们应找劳务派遣公司讨说法。 请问:我们该找谁,我们的权益还能维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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