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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女方离家分居3年,男方提出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

 07-18 21:10  悬赏 20  发布者:狮公主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2)
基本情况如下:
双方有一女孩4周岁。
双方婚后一直与男方父母一起居住,09年6月因买房跟男方发生争议,回娘家一直不回家,孩子扔在男方家由男方和父母一起抚养,期间半年左右到男方家看一次孩子,一般在1-2小时就走。
现已提出离婚,女方也同意,但要求孩子抚养权。
男方目前同意婚内财产全部归于女方,但要孩子抚养权。
目前法院让男方举证,不知道如何举证?
双方为同系统,家庭父母身体都健康,也无负债,收入也相当。
如果去邻居和幼儿园取证的话,如何让证人写证言?
还需要什么其它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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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2日 13时04分
主要是看谁更适宜小孩生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9 15:54
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对孩子综合条件最好的一方,包括收入,学习生活的环境等因素。
追问:

那怎么能证明 综合条件比对方强呢?

回答:

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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