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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要钱对方不给钱,发生争吵以后用小刀吓唬对方,对方仍不给钱

江苏-泰州 05-13 23:15  悬赏 0  发布者:王贵兰 回答:(1)
替别人要钱对方不给钱,发生争吵以后用小刀吓唬对方,对方仍不给钱,同意用手机抵押第二天用钱换手机,几分钟过后把手机还给对了,这种行为构成抢劫罪吗?现在关在泰州看守所二十天了,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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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9 22:20
确实有争议,个人认为不构成抢劫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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