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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预购房面积超3%

 07-19 08:54  悬赏 20  发布者:250448……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遵义 回答:(2)
我在贵州赤水买了套房子。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面积是91.5,但是实际修好了的实际面积为101.7。现在开发商叫我去办按揭,说:老总考虑到超的面积太多了,超出的10个平方,其中3个平方按原价2800计算,7个平方按2400计算。然后我了解到国家有政策,实际面积不得超过预计面积的3%。然后我去找他理论,他说:“当时和我签的是借款协议,不是正式合同,而且协议上写有:房子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我不依,结果他说尽量向老总申请能少多少。后来他给我说:超的7个平方按1500计算,这就是最低限额了,如我不依,要去法院去告就尽管去。。我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当时我付了8万给他们,但是合同是写的 预售房借款协议,合同上写:1.交房日期以开发商得到预售房许可才能确。2.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3.当签订正式协议的时候,8万元当作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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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9日 09时31分
法律规定超出3%以外的,买方可不支付价款而得到所有权,但其基点是以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所以,要看你以前的合同是否为正式预售合同,也有些开发商提前签订认购书、订购书、意向书之类的,这就需要看这些文书是否具备了买卖合同的全部要件,如果具备买卖合同要件,可以视为买卖合同,你有权不支付多出的房款,如果不是,建议协商解决。

最好提供合同原文,以准确咨询。

如需帮助,QQ联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金律师的指点。。金律师是个非常有责任心的律师,我给他看了我的购房合同,他对我在QQ上指导了几个小时。非常飞耐心。大家有事就找金律师吧。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19 09:13
房开公司所修建的房屋误差率既然大于百分之三,建议聘请律师向法院起诉
追问:

但是当时签的合同是 预售房借款协议,他说不是正式合同。而且上面写有最终面积以实际面积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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