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诉讼

山西-运城 04-15 11:50  悬赏 0  发布者:杜.caix……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与男方06年1月份结婚,06年9月份生下一子。婚后我一直在娘家住,他出去找活做,我们几乎不在一起生活。从儿子出生他从没拿过一分钱的扶养费。08年到现在我再也找不到人了,他的家人也不管这事,我只好独自一人扶养儿子。
     我想离婚可我找不到人,结婚证他也拿着不给我。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做,该走哪些程序。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15 12:15
你首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起诉法院要求离婚,并向法院说明他下落不明的情况,要求法院公告送达传票。
回复时间: 2010-04-15 13:30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下落不明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登记证明,向你娘家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他。
回复时间: 2010-04-15 16:06
   到民政局开婚姻关系证明。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4-15 17:00
起诉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68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6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3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