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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和前女友一起买了房产,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07-19 21:25  悬赏 15  发布者:yellem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中山 回答:(2)
2010年9月份和前女友在中山买了一套房,她出1万,其余首付及房供都是由我提供,今年年初两人不合和平分手,购房总价41万,两人的房产证已经拿到,她目前是同意我将一万块钱还给她,她过户给我,我应该怎么做?她日后如果改变想法,哪怕她没有跟我结婚,是否一样可以分走一半房产?
另外,如果现在过户,转让和赠予哪种好呢?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案?期望好心的大虾介绍一下转让,赠予或其他方案的流程及费用,深深感谢!
问题补充:
律师好,请问如果没办理过户,前女友是否一直都可以拥有一半的房产或对等的价值?目前暂时没有迹象,假设她哪一天改口,索要房产,并在法庭上解决,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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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2年07月19日 21时27分
以赠与的方式过户费用相对要少些,流程是先办赠与公证,然后去房地部门办过户,具体多少费用可咨询公证处和房地部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雷律师的详细解答对我很有指导意义,谢谢雷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0 10:09
赠与方式较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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