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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广西-防城港 07-20 17:46  悬赏 0  发布者:黄江河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于去年11月份转租了一间门面,合同于今年6月份到期,并交了一个月的房租押金2200圆。房租为每月月底交本月房租以及水电费。铺面为车站门面,车站去年搬走了,门面拆迁时间不定。据收房租的讲2年内搬不掉。因为涉及很多居民住房的赔偿问题。6月28日正常交完房租后。7月5日发下来拆迁通知要求我们一个月内搬离。拒搬后果自负。而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以及补贴。政府规划拆完后建广场。
    一个月内很难找到门面,况且就算搬起来也要几天。我们这有差不多40来家。今天到信访去,信访集齐了车站领导,区领导,建设局,与我们谈。他们一口咬定说我们合同到期了,要我们无条件的搬,并说这是政府项目,要我们服从。说政府这是研究了好久了。是势在必行的。我就纳闷了,研究好久了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们。有些人才做两叁个月。气的要死血本无归啊。!!信访局要我们找律师。现在我们怎么办。。求各位大神帮帮我,因为他们说8月5号是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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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0 17:50
合同期满后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有权在给予适当期限的前提下,随时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2-07-21 07:13
你好,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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